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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续展被驳回?如何应对?
浏览:15 发布日期:2024-02-26 12:58:13

商标注册成功后,商标注册人并不是永久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。

在我国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到期之后要继续使用的,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商标续展手续。

商标法规定了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
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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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况下,商标续展都会被核准的,但也有因为违背相关法律规定而被驳回的情况,主要有以下3种:

1、超过宽展期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;  

2、自行改变原注册商标的图形、文字的;  

3、自行扩大原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使用范围的。

当商标续展被驳回之后,如申请人不服,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驳回续展复审,再争取多一次的机会。

乐融也再次提醒大家,留意商标注册证上面的时间,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展手续。

很多申请人因为时间太过久远,忘记了商标续展这回事,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商标就被注销了,严重影响品牌发展。

担心忘记续展又想要省心的企业,也可以委托乐融办理商标监控,由专业的商标顾问帮您随时监控商标状态,既可以对自己名下商标的状况及时做出反应,又可以及时阻止他人非法抢注和傍名牌等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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